圖:移動營業(yè)廳預存購機優(yōu)惠活動的宣傳展板。聶國春 文/攝
在北京移動一網點辦理預存話費購機業(yè)務后手機丟失,補辦SIM卡后,原本該每月自動返還的話費卻不再返還,北京消費者葉先生為此多次撥打10086客服進行溝通,但客服人員只同意將未發(fā)放的話費返還,想要系統(tǒng)每月自動返還話費,還得機主重新進行機卡綁定。
手機丟失話費也“丟失”
2023年5月,葉先生在北京移動一網點辦理了預存話費購機業(yè)務,合約期24個月,約定每月返還話費24元。2023年10月5日,葉先生因手機丟失來到前述網點辦理手機掛失,補辦手機SIM卡,并詢問預存話費是否還會按合約返還。網點工作人員告訴葉先生,移動公司之后會發(fā)送一條短信,他只要按照短信提示進行操作就可以重新綁定。
然而等了一個多月,2023年11月26日,葉先生才收到10086發(fā)來的“機卡綁定提醒”短信,其中介紹了綁定方式:“將手機號碼卡放入所需綁定的手機卡槽中(雙卡雙待手機放入卡槽1),然后進行主動通話?!倍绦胚€稱,“請在本月底前進行操作,如已完成綁定,請忽略本提醒。”
葉先生按照短信提示進行了操作,但沒有收到提示綁定成功的消息。今年1月,葉先生查看手機話費時發(fā)現(xiàn),北京移動已連續(xù)2個月未返還預存的話費。
重新綁定咋這么難
今年2月26日,葉先生再次收到了“機卡綁定提醒”短信,按照短信提示進行操作后,依然沒有收到提示綁定成功的短信。葉先生于是撥打10086進行投訴??头藛T告訴他,將為他補發(fā)48元話費,同時將再次發(fā)送提醒短信,讓葉先生按照提示操作重新進行綁定。
在收到短信并操作后,葉先生再次撥打客服電話詢問是否綁定成功,接電話的客服人員卻稱,看不到是否已綁定好,這種情況建議他持原來的手機IMEI碼、購機發(fā)票、同型號新手機和身份證,到原辦理網點進行線下重新綁定。
“大半年過去了,發(fā)票、手機IMEI碼這些材料早丟了,這還怎么到網點重新綁定?”葉先生說,而且當初在補辦SIM卡時,工作人員也沒有提示葉先生需要進行線下重新綁定。
葉先生認為,既然北京移動發(fā)送了短信提醒,就說明是可以線上操作的。他按照短信進行了操作,綁定不成功的責任應該在北京移動。北京移動應該無條件為他進行重新綁定,而不是又限定一大堆條件,讓他去線下辦理,這顯然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。
機卡匹配才返話費不合理
記者注意到,在北京移動商城購機有購機補貼(直降)和預存購機兩種方式。在預存款返還條件中,北京移動約定:“方案生效后第1—12個月,辦理本方案的手機號碼須在所購卡槽1中連續(xù)綁定使用12個月,預存話費分24個月返還至該手機號碼副2賬戶。期間如未綁定,則不返還?!?/p>
葉先生說,新買的手機型號不同將不返還預存話費,這完全是霸王條款。移動營業(yè)廳工作人員表示,機卡綁定是為了解決手機卡被盜用或者被其他人惡意使用的問題,也是為了防止用戶倒賣手機獲利。
葉先生認為,隨著手機實名制的實施,手機號碼與個人身份證已經實現(xiàn)了綁定,此時要求機卡綁定才返話費明顯不合理。當機主通過身份證、手機號辦理預存購機后,所返還的話費應該是與手機號綁定。即便丟失手機,機主也會去營業(yè)廳補辦SIM卡,找回自己的手機號。這樣,返還的話費還是到原來的手機號上,不會存在被盜用的問題。
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告訴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,購機返話費是通信運營商在4G期間推出的優(yōu)惠活動,剛推出時入網優(yōu)惠大,有部分手機甚至做到了“0元購”。為了防止用戶將“0元購”的手機拿去轉賣牟利,運營商普遍設定了機卡綁定使用才能返還話費的條件。不過,隨著優(yōu)惠力度的減少,不宜再要求機卡綁定。
“即便在購買時要求機卡綁定,當手機損壞不能再使用或者出現(xiàn)丟失的情況,消費者向運營商提出與手機號進行綁定的請求后,通信運營商也應該為消費者提供更便捷的重新綁定方案?!备读琳f。
記者了解到,在葉先生再次投訴后,北京移動3月9日為其返還了今年1月和2月的話費共48元。然而,3月26日,葉先生還是收到了10086發(fā)來的機卡綁定提醒短信。
●記者手記
不該對重新綁定設障
“消費者辦理預存話費購機后,需在承諾方案生效起6個月或12個月、24個月內(不同機型期限不同)機卡匹配使用(即手機IMEI號與手機號碼),不出現(xiàn)終端與號碼分開使用現(xiàn)象,且每個自然月至少有一次語音通話(不包括13800138000和10086),次月才能得到話費返還?!边@是北京移動對消費者參與預存購機活動時設定的辦理條件。根據網點工作人員和行業(yè)專家的說法,機卡綁定是為了防止有人倒賣所購手機牟利。
如果是把未進行機卡綁定并使用的新手機拿去倒賣的話,移動公司給出的優(yōu)惠補貼可能就落入了機主的腰包;但如果是已經完成機卡綁定并使用了一段時間的舊手機,倒賣的話還有利可圖嗎?
根據北京移動設定的辦理條件——已辦理預存話費購機活動尚未到期的用戶不能重復辦理,對疑似非正常訂單(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手機號、同一收貨地址、同一收貨人多次下單、非正常消費客戶下單及機器人腳本下單等情況)有權予以直接取消。顯然,要通過預存購機來薅北京移動的羊毛是比較難的。
同時,北京移動雖然明確了預存購機的辦理條件,但對于手機出現(xiàn)故障或丟失后無法使用的情況下如何實現(xiàn)機卡綁定,卻并未在辦理時進行明確告知。作為用戶獲取話費返還的重要條件,北京移動此舉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。
而且,用戶手機丟失后持身份證到網點補辦了SIM卡,這已經證明了購機用戶的身份。運營商完全能夠在系統(tǒng)中查出用戶原手機IMEI碼和當時的購機發(fā)票。在線上辦理十分便利的今天還要用戶持身份證、手機IMEI碼和發(fā)票去線下網點重新綁定,這明顯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和負擔。記者注意到,除了以上條件,辦理重新綁定時,還要求用戶攜帶同型號手機辦理。手機故障或丟失不能使用,難不成還要再買個同型號手機?
北京移動要“臻于至善”,請首先從廢除重新綁定重重障礙做起,線上能搞定的事,何必線下為難消費者呢!
(責任編輯:柯曉霽)